物業公眾責任險的責任範圍如下:
1、在物業公眾責任險保障期限內,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規定的場所內從事合法生產和經營等行為時,發生保險事故,需要保險公司賠償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2、在規定場所內發生意外保險事故,被起訴或被提起仲裁,訴訟費用和仲裁費用,有保險公司合理支付。
3、在規定場所內發生物業保險責任事故,把降低對事故中第三者的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保險公司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