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賬戶報告是指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的存款賬戶,並且將其全部的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存款賬戶是銀行吸收外部資金為各單位開立的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