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餘公積是所有者權益類的科目。盈餘公積一般分為兩種: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金按公司稅後利潤的10%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股東會的決議提取和使用。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主要區別在於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計提依據;後者以公司自行決定為計提依據。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可以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