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時:
借:實收資本——已歸還投資
貸:銀行存款
同時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利潤歸還投資
貸:盈餘公積——利潤歸還投資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發生清算時:
借: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等科目)
貸:實收資本——已歸還投資(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或發生清算時,應當通過“實收資本”等相關二級科目以及“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處理。其中,“實收資本”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實收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