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存款銀行來說,其所吸收的各項外匯存款,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常見的有2大類4小類。
首先從開戶物件劃分,可分為兩類。
1、單位外匯存款是指,在我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外國駐華機構、在境外的中外企業、團體等單位存放在我國境內的,外匯存款。
2、個人外匯存款是指,在我國境內的居民,及我國派駐國外及港澳臺地區從事學習、工作、進修、科 研、講學等人員,以兌換貨幣的形式,存入我外匯指定銀行的各類外匯存款。
對於同業的外匯存款,從存款物件所處地點不同,也可分為兩種。
1、國內同業外匯存款,是指國內各金融機構在同業裡的各項外匯存款。如非銀行金融機構在中國銀行開立的外匯存款帳戶裡的各項外匯存款。
2、國外同業外匯存款,是指國外銀行,在我國外匯指定銀行存放的外匯人民幣或其他可兌換貨幣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