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開出銀行承兌匯票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
貸:應付票據
企業收到或開出銀行承兌匯票時,應根據發生業務,通過“應收票據”科目或“應付票據”科目進行核算。“應收票據”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以攤餘成本計量的,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應付票據”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