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盤盈是單位清查出無賬面記載或反映的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和產成品等的情況。企業進行存貨清查盤點,應當編制“存貨盤存報告單”,並將其作為存貨清查的原始憑證。經過存貨盤存記錄的實存數與存貨的賬面記錄核對,若賬面存貨小於實際存貨,為存貨的盤盈;反之,為存貨的盤虧。對於盤盈的存貨應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財產損溢”科目,並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衝減“管理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財產損溢
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財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