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並軌指我國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合併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過程,是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兩稅並軌的實施有利於我國對企業所得稅稅制內容的完善,並促進了企業所得稅相關優惠措施以及徵收範圍內容的拓展。
其中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是我國稅種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