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是指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獲得由稅務機關開出的繳納稅收額度的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能完整反映全年度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是個人信譽和履行納稅義務的具體體現。
需注意的是,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就稅款所屬期為2019年1月1日(含)以後繳(退)稅情況申請開具證明的,稅務機關依據為其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不再開具《稅收完稅證明》。需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企業或個人,可以攜帶稅務局規定的相關資料前往當地稅務服務大廳或登入當地國家稅務局網站進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