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存賬戶在結構上的特點有以下兩方面:
1、借方登記各項財產物資和貨幣資金的增加數,貸方登記各項財產物資和貨幣資金的實有數。
2、由於盤存賬戶要和實地盤點數量互相核對,所以設定的實物明細分類賬戶就需要同時使用貨幣計量單位和實物計量單位,但盤存賬戶中的貨幣資金賬戶除外。
盤存賬存用以核算和監督可以實地盤點其數量的各項財產物資和貨幣資金的賬戶,例如“固定資產”賬戶、“原材料”賬戶、“產成品”賬戶、“現金”賬戶、“銀行存款”賬戶、“包裝物”賬戶、“低值易耗品”賬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