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的出資方式:使用貨幣出資。使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不能使用法定的、不能出資的財產出資。
出資方式是指合資各方以何種方式出資入股。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2條的規定,合營者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建築物、廠房、機器裝置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
貨幣:這裡所說的貨幣,通常是指我國的法定貨幣,即人民幣。
設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貨幣,用以支付建立公司的開支和公司設立後的生產經營費用。
所以,股東可以用貨幣進行出資。
股東一方是外國投資者的,也可以用外幣出資。
實物實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財產區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兩大類,實物屬於有形財產的一部分。
有形財產又可以分為動產和不動產。
所謂不動產是指不能自由移動或一旦移動會破壞其物質形態或經濟價值的財產。
動產則是指不動產以外,可以移動並不因移動而破壞其原有經濟價值和物質形態的財產。
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和工業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指民事主體對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智慧財產權上不斷擴張的開放體系,其範圍主要包括著作權和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權,植物新品種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權,商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