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有哪些的答案是: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法定節假日是11天:元旦,1天(1月1日);春節,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清明節,1天(農曆清明當日);勞動節,1天(5月1日);端午節,1天(農曆端午當日);中秋節,1天(農曆中秋當日);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律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辦法》
全體公民的節日:
(一)元旦,1天(1月1日);
(二)春節,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三)清明節,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一、病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二、事假
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經用人單位批准的假期,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
三、年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不批准員工休假,也得經過員工本人認可,不能強行不批准員工休年假。如果經與員工協商,不批准員工休年假,那就要在員工申請的未休的年假期間支付員工3倍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四、婚喪假
婚喪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以及其直系親屬死亡時依法享受的假期。職工本人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婚假增加7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職工配偶或直系親屬(子女、職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給予喪假3天。
職工婚喪假期間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五、探親假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工資。
六、女職工保胎、產假、哺乳等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懷孕,發生流產先兆、早產先兆,經醫生診斷證明需保胎休息的,用人單位應安排休息,但不計入醫療期,用人單位為其支付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80%的工資。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各地標準不一。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應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