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1、開立帳戶。單位要到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繳存登記手續,為單位開設帳戶,為職工開設帳戶。這裡面要填寫一份開戶登記表,提交單位相關資訊,提交繳存職工資訊表。資訊表內容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檔案工資、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確定的繳存比例等。職工住房公積金資訊很重要,它是公積金資金安全的需要,是公積金資訊化的需要。已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同志要特別關注自己的公積資訊是否齊全。
2、新設立單位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繳存登記;合併、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的30日內辦理變更或登出登記。
3、單位錄用或終止勞動關係的,30日辦理繳存或變更登記。
4、新參加工作的,從第二個月開始繳存公積金,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新調入的職工,從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公積金,基數為當月工資。
5、繳存比例不得低於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比例。
6、職工個人繳存公積金,由單位每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在發放工資5日內將個人和單位繳存之和打入公積金專戶。
如果各項想要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話,也是需要分為不同情形的:
1、假如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話,是可以給個人繳納公積金的,因為我國國家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為自己繳納公積金。
2、假如個人是單位職員的話,如果公司沒有繳納公積金專案,可以嘗試和公司領導溝通繳納公積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無法出的話,可以自己來全部繳納。
3、假如個人是自由職業的話,由於不是單位職業,同時也不是個體工商戶的話,是無法繳納公積金的,這種情況下只能通過掛靠單位來自己繳納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