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錢可以用來還房貸,也可以提取交房租,用途較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9、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
市民需要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儲存餘額。
2、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
比如,一位市民貸款購買的房屋總價為2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儲存餘額有30萬元,他只能提取20萬元的公積金。
3、結清公積金貸款後可以再用公積金購房
無論婚前還是婚後,夫妻中有一方辦理過公積金貸款系統上會有記錄。如果首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夫妻雙方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仍視為首次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