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時期,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
井田制實質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度。由於關於井田制的相關考古資料的缺乏,有學者卻認為,井田制可能僅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於地理環境和氣候因素,這種制度可能從未得到嚴格的實施。
名稱由來
“井田”一詞,最早見於《穀梁傳·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為裡,名曰井田。”夏代曾實行過井田制。商、周兩代的井田制因夏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