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主要包括九大門類:
一是新聞服務,主要範疇是新聞業;
二是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主要包括書、報、刊出版發行,音像及電子出版物出版發行,版權服務;
三是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是指廣播電臺、電視臺及其他廣播電視服務,廣播、電視的傳輸和電影的製作與發行;
四是文化藝術服務,主要包括五個部分:文藝創作、表演及演出場所,文化保護和文化設施服務,文化研究與文化社團服務,其他文化藝術服務;
五是網路文化服務,主要指互聯網資訊服務,包括以下四類:網際網路新聞服務、網際網路出版服務、網際網路電子公告服務和其他網際網路資訊服務;
六是文化休閒娛樂服務,主要指旅遊文化服務,娛樂文化服務;
七是其他文化服務,主要是指文化藝術商務代理服務,文化產品出租與拍賣服務,廣告和會展文化服務;
八是文化用品、裝置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
九是文化用品、裝置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