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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檢察院可以不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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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檢察院可以不起訴嗎的答案是:不可以

輕傷二級檢察院可以不起訴嗎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二級,構成故意傷害罪,檢察院應當提起公訴。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達到人民檢察院不起訴的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不起訴分為法定不起訴和酌定不起訴兩種型別。

法定不起訴。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6條規定的6種情形之一的,以及犯罪行為不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應當做出不起訴決定;二是對於經兩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也應當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酌定不起訴。指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可以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酌情決定,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0cm2以上;顱骨骨折;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在輕傷害案件中,法律對傷害賠償的標準並沒有具體規定,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