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財稅[2012]15號檔案規定,首次購買稅控裝置的以及每一年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全額抵稅。
2、而在財稅【2012】13號中也明確了購買稅控裝置與支付稅控裝置的會計處理,金稅盤屬於稅控裝置之一,根據官方檔案要求,購買稅盤應先記入固定資產,同時增加減免稅額與遞延收益,後面再按期折舊,將遞延收益逐步分攤。
3、如:現金購買金稅盤490,支付技術維護費330,官方做法如下:
4、但是現實工作當中,由於金稅盤的價值比較低,而且新政策規定對於單價5000元以下的有形動產可以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因此絕大部份的人將購買金稅盤視同交納技術維護費一樣處理。值得注意的是,該筆費用一般情況下不超過一年才可以抵稅,即支付當年有增值稅銷項才可以抵,當看到沒有銷項就不可以抵,具體年限看各地稅務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