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無法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的各種用具,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反覆週轉使用的容器等。
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下設“在庫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三個二級科目。根據管理需要,可以再按品種設明細科目。
按低值易耗品的性質,劃分為:
(1)電器類。
(2)木器類。(3)玻璃器皿。(4)鐵器五金類。(5)紡織品。(6)非機動車。(7)其他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