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拥有住屋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已拥有1套住屋、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已拥有1套住屋、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4、在本市没拥有住屋且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