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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為寄豭,殺之無罪是什麼意思

欄目: 學前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1.85W
夫為寄豭,殺之無罪是什麼意思

1、“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的意思是:丈夫如果去別家女子那裏廝混的話,那麼妻子有權殺之,並且無罪。

2、出自《史記·秦始皇本紀》。

3、但由於大秦的國運只有短短14年,後續又經歷了改朝換代,女性的地位變得越來越低。

4、因此這條法律在秦朝之後便被停用了,而到現在也不敢啟用。

5、原文節選: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

6、妻為逃嫁,子不得母,鹹化廉清。

7、大治濯俗,天下承風,蒙被休經。

8、皆遵度軌,和安敦勉,莫不順令。

9、黔首修絜,人樂同則,嘉保太平。

10、後敬奉法,常治無極,輿舟不傾。

11、從臣誦烈,請刻此石,光垂休銘。

12、這篇本紀以秦始皇趙政(嬴政)和秦二世趙胡亥的活動為中心,逐年敍寫,簡中有繁,概括與重筆相間,通篇讀來,不僅給人以歷史的原貌,還可以使人感到一切都是歷史的必然,兩代帝王的形象活脱脱地呈現在眼前。

13、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

14、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

15、及生,名為政,姓趙氏。

16、年十三歲,莊襄王死,政代立為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