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法,是按暫時性差異發生年度的税率計算其納税影響數,作為遞延所得税負債或遞延所得税資產的一種方法,是將本期時間性差異產生的影響所得税的金額遞延和分配到以後各期,並同時轉回原已確認的時間性差異對本期所得税的影響金額,其目的是使所得税費用與在計算税前會計利潤時確認的所得相配比。在税率變動或開徵新税時,對遞延税款的賬面餘額不作調整。
在這種方法下,資產負債表上的遞延所得税貸項並不代表將來差異轉回時實際應繳納的所得税,遞延所得各借項也不代表能節省的現金支出,故既不符合負債的定義,也不符合資產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