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税人增值税税率為11%對應的增值税計算公式為:增值税應納税額=銷項税額-進項税額;
其中:銷項税額=銷售額×11%(適用税率);銷售額=含税銷售額÷(1+11%)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規定,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税率為11%。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發生上述業務時,其增值税税率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