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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什麼合一是我國上古社會基本特點?

欄目: 歷史 / 發佈於: / 人氣:2.89W

兵農合一制度是我國上古社會武裝力量體制的基本特點之一。就是説,服兵役的人員平時分散在村社為農,戰爭的時候則召集起來為兵。

兵器平時歸國家保管,徵召的時候發給武器。

兵什麼合一是我國上古社會基本特點?

兵農合一是周代兵役制的典型特點,一般在農閒時進行軍事訓練。有點類似於現在的民兵。兵與農,軍與民,是人類社會特殊歷史階段的產物。自從有了國家及其重要的政權支柱——常備軍,人們就開始面對“兵少則不足衞,兵多則民不勝其養”的現實矛盾,矛盾的焦點是國家有限的資源如何優化配置,不同時代的人們給出了不同解決方案。

古代有兵農合耕戰一致,近代有軍工一體、兵民為本,黨的十八大以來則提出了軍民融合國家戰略。歷史是一面鏡子,歷史變革的軌跡折射着未來發展。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思想武器,有助於從兵農合一到軍民融合的變遷軌跡中發現藴含的規律和機理,牢牢樹立“思想的前提”,從新的理論視角進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軍民融合國家戰略。

“人間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軍民關係是自有戰爭和軍隊以來的一種社會存在。隨着社會實踐的發展,軍與民既不斷分化,體現各自專有的特點,又不斷融合,在共同的需要中加強相互聯繫,始終顯現出“合—分—合”的特點。

軍民分離是一種客觀存在,基礎是社會分工與技術進步,軍民結合也是一種客觀存在,基礎是資源稀缺與整體效用。軍與民的統一是一個歷史的實現過程,即軍民融合不能消解任何一方的存在和本質特性,軍與民的內在統一性和差異性是融合的前提和動力,軍與民相互補足、達成統一後不能消解各自的作用,而是一個加和效應過程,融合後雙方能夠實現揚長避短。縱觀人類歷史,原始社會末期實行軍事民主制,沒有常備軍,軍民“合”為一體。

國家的產生,常備軍出現,軍與民逐漸分離,“分”成為軍民關係的常態。在國家生存競爭中,越來越發現軍民分離所帶來的弊端,開始尋找、探索軍與民的共性和內在聯繫,先秦時期的“兵農合一”就是人們所做的軍與民“合”的最早實踐。直到今天,世界各國依然在追求軍與民之“合”,在進行融合的努力。隨着人類社會的發展,軍隊和戰爭最終必將消失,軍與民也終將“合”為一體。

但這種“三段式”發展絕非簡單的歷史循環,具體表現為一種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進,是生產關係適應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必然要求和客觀反映。現代社會軍民關係因社會分工發生分離,既是歷史的必然,也是歷史的進步。軍民融合是剛性的,是一個非線性發展歷程。軍民關係應當定位為分合有度、共生互利、協同發展、良性循環,並作為選擇發展戰略和制定相關政策的基點。

因此,在推進軍民融合國家戰略過程中,不是簡單地將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合二為一,而是實現兩者相對獨立發展基礎之上的良性互動、融合發展。一方面,要堅持靈活適度,以理性、辯證的態度對待軍民之間的差異和矛盾,明確軍民產業的邊界範圍,把發展的階段性和連續性統一起來,既要注重軍民融合的現實需要,量力而行,有所作為,能融則融,不能搞“拉郎配”。從國外來看,即使軍民融合程度再高,總有一些關鍵技術與領域不對私營部門開放;又要着眼軍民融合的長遠後勁,在抓長遠性、基礎性、根本性工作上下功夫,防止急功近利。另一方面,當我們截取某一歷史時期的橫斷面仔細觀察,不同國家、民族、地區的軍民融合活動又紛繁各異,軍民融合形態的演進表現為總體方向趨同性和具體形態多樣性的統一。

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必須堅持統一籌劃與分類指導相結合,不能上下一個模式,左右一個標準,要實現從粗放簡單向精細高效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