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的徵税範圍包括在香港來自債券、房地產的典當、存款、借款、暫支或其他債務所獲得的利息,以存款利息税來説,2004年徵收存款利息税是所得利息的20%。利息税=利息*利息税率。04年,央行基準活期利率為:0.72%。如果存一萬元活期一年,那麼利息就是:72元。那麼徵收利息=72*20%=14.4元。自2008年10月9日起,國家就取消了存款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