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徵税解釋:“按差額方式確定計税營業額”是指以納税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營業税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時,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規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項後的餘額為計税營業額。
舉例:差額=總營業額-支付給另外的營業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