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税目指按商品大類或行業採用概括方法設計税目。制定概括税目的優點在於税目較少,便於查找,但其缺點則在於税目過粗,不便於貫徹合理負擔政策。
我國現行税法中,概括税目的方法可以分為小概括和大概括兩類。其中,小概括即是在本税目下屬的各個細目中,對不屬於規定細目內的徵税範圍,但又同本税目徵税範圍的產品在材質上或用途上或生產工藝上相近的,另增列一個細目,把其劃歸為本細目的徵收範圍。大概括即是在本税種下屬的各個税目中,對不屬於規定税目內的徵收範圍,但又屬於本税種徵税範圍的產品,另增列一個税目,將其全部劃歸為本税目的徵税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