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率的特殊政策指小規模納税人和一般納税人在使用簡易計徵方法計徵税費時,針對特殊應税行為和應税對象所適用的與增值税徵收率相關的各項特殊政策。我國徵收率的特殊政策主要針對固定資產的處理,如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税徵收率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税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第二、三項內容規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税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税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税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税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税抵扣範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