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登記證變更法人所需的資料具體如下:
1、《變更税務登記表》;
2、工商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複印件;
3、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4、《税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5、變更法人代表的股東決議;
6、企業的相關印章工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納税人税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税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