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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和曺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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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和曺有什麼區別

“曺”和“曹”的字型演變形態不同,但“曺”同“曹”,是“曹”的異體字。


戰國時期文字形體變化劇烈,從二“東”的“曹”和省寫成一“東”的“曺”共存,“曹”的寫法是從甲骨、西周金文、戰國文字、秦文字、漢代文字一直流傳下來的結果,曹與曺是同一個源頭向不同方向演變的結果。“曺”歷來基本都是作為異體字來用的,後人雖然常用、常見,但都不是正體字,建國後文字經過整理、簡化、規範後,更確定了“曹”正體字的地位。


“曹”字的演變過程:

“曹”是會意字。殷商甲骨卜辭有字形A,以兩個字形“B”(東)形相對,會對偶之意,這是“曹”字初文。也在殷商,其下加“口”形而為分化形式。“曹”字自西周在下部“口”形內增加了短橫,混同於“甘”之古形,這種寫法綿延至秦漢。但小篆下部變作字形“C”,西漢有變作“曰”形者,東漢則以作“曰”為基本形式,後世楷書與“日”混同。上部“㯥”形在漢代進一步省略,後又連通頂部兩個短橫,最後合併中間兩個短豎,全字成為“曹”形。漢代還有承戰國簡化形式“D”而進一步簡省作“曺”的形式,後人也常效仿,但沒有成為正體。“曹”本義是對偶。《楚辭·招魂》:“分曹並進,遒相迫些。”由對偶義引申出訴訟的雙方義,即原告和被告。對偶是雙方相對,所以引申為遭逢,馬王堆漢墓帛書有此義例,後來用加旁分化字“遭”。由兩曹義引申為等輩、群類,又引申為古代分科治事的官署和部門,如刑曹、兵曹、功曹。


“曺”的主要釋義:

一、稱呼管某事的職官

三國志·蜀志·杜瓊傳》:“古者名官職不言曹;始自漢已來,名官盡言曹;吏言屬曹;卒言侍曹。”


二、對,雙,組

《史記·滑稽列傳》:“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


三、等輩,儕類,同類

《呂氏春秋·知度》:“枉辟邪撓之人退矣,貪得偽詐之曹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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