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在2014年11月公佈了《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地方財政對車輛購置予以補貼,原則上按照與中央2013年補貼標準1∶1的比例確定最高補貼上限。乘用車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2012015年地方財政補貼不退坡,也就是說2015年的補貼標準與2013年的補貼標準相同。
1、此外,在此之前購買新能源車,但未享受補貼的,可以進行補貼追溯。
2、具體補貼情況請見下表:廣州地方補貼政策地方補貼:3.50-6.00萬元補貼車型:參照國家新能源汽車目錄車型其他政策:優先辦理入戶、牌照等廣州其他補貼政策因環境汙染對機動車限行時,新能源汽車不受限行約束。
3、開設新能源汽車辦證、上牌“綠色通道”。
4、對列入工業和資訊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及完成資訊公示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優先辦理牌照等業務,新能源汽車上牌時直接發放機動車環保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