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的賠償是以被保險人所具有的保險利益為前提條件和最高限額的,保險賠付是一種補償性質的賠償,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
投保人在與保險公司簽訂人身保險合同時,會相互約定一個給付限額,即“基本保險金額”,如果投保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理賠給投保人一定金額的現金,即“實際給付金額”。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賠償前,可以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和損失程度有關的證明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