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失業保險扣繳比例:
1.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及各類聯營企業、私營企業和事業單位,按本單位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
2.外商投資企業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按本單位中方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
3.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