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士是初級士官中的一個級別稱號。
最初在法軍中設定,爾後出現於德國和英國軍隊。中士軍銜各國軍隊普遍設定,有的國家還將中士劃分為若干等級,如巴拉圭分一級、二級中士,奧地利的中士分為一、二、三級。中國軍銜制中,清代晚期,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時期、北洋政府時期、國民政府時期都曾設立中士軍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體系中的中士軍銜,歷經設立、取消、重新設立幾個階段。
歷史沿革
清朝
1905年12月經清政府批准,陸軍軍官開始按新官制評定等級,從而形成了我國最早的軍銜等級。1909年11月,軍諮處奏請朝廷設立軍士銜三級,即上士、中士、下士。
南京臨時政府
1912年,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沿用晚清軍銜制,並做了一些調整,其中軍士原分為兩級: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後,又對軍銜等級和稱謂做了修改,軍士改為三級:上士、中士、下士。
北洋政府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在南京臨時政府軍銜制基礎上重新制定了軍銜制,軍士設定為:上士、中士、下士。
國民政府
1931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佈《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沿用沿用北洋政府時期的軍銜制,軍士設定為:上士、中士、下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
2010年8月1日,修訂後施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三級,中士是初級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