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持卡人應在領卡後6個月內啟用社保卡,逾期未啟用的,原醫保卡將被限制使用。
參保人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明原件到對應銀行營業網點啟用社會保障卡,啟用後醫療保險賬戶將恢復正常。
新社保卡啟用的期限,是在參保人或參保單位從社保卡經辦視窗辦理領卡之日算起的6個月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