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最長是6個月,期滿後可以續凍。
按照《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凍結單位或者個人存款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期滿後可以續凍。有關機關應在凍結期滿前辦理續凍手續,逾期沒有辦理續凍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