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屬於即期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存款人委託銀行辦理的一種延期支付票據,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持票人可到銀行平票據取款;票據得最長期限是六個月,票據期限內能夠進行背書轉讓。
即付匯票就是存款人只要拿著這種即付匯票前往銀行兌錢時,銀行就要付款給持票人。此種匯票上沒有到期日,在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匯票、請求付款之時,即為到期,付款人應即時付款的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