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特種存單最高限額為100萬元,面額超過最高限額的特種存單視同無效。
存款人存入單筆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之間的定期儲蓄存款時,由儲蓄機構負責人和直接管轄行(縣級或縣級以上行)儲蓄管理部門負責人,共同簽發儲蓄特種存單。
存款人存入單筆金額在5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的定期儲蓄存款時,由儲蓄所負責人報儲蓄管理部門負責人稽核後經直接管轄行分管行長(主任)簽字,共同簽發儲蓄特種存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