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貿易自由便利方面,對貨物貿易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徵的制度安排。對服務貿易實行以“既准入又準營”為基本特徵的政策舉措。
投資自由便利方面,大幅放寬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準入,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方面,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重點圍繞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分階段開放資本專案,有序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與境外資金自由便利流動。
人員進出自由便利方面,針對高階產業人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運輸來往自由便利方面,實施高度自由便利開放的運輸政策,推動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和航空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