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稅權的內容體系主要包括:
1、稅收立法參與權,國民有權參與稅收立法的設定與分配,包括參與稅法的制定、修改、解釋、調整、廢止、減免等;
2、稅收監督權,公民有權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稅收開徵、稅務管理、稅款使用過程中進行依法監察督導,預防、糾正違法行為;
3、稅款使用權,公民有權使用和享受國家以稅收提供的公共設施及福利,並且這種使用理應是免費的;
4、稅收知情權,公民對於與稅收及自身利益有關的國家決策、事務及社會上重大相關事件有了解知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