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的原因主要包括如下幾點:
1、國家法律的強制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定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
2、稅務需要。報稅時需要建賬提供報表,納稅人需要先做賬並向稅局上交財務報表方可報稅;
3、執照年審需要。公司自成立起次年6月30日以前必須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公司年度報告,即需要提供公司的財務資訊;
4、公司發展需要。企業規模擴大,賬務核算不規範可能會造成賬外損失,如因未及時準確核算應付賬款而多付客戶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