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徵收率是在納稅人因財務會計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稅法規定的課稅物件和計稅依據等資料的條件下,由稅務機關經調查核定,按與課稅物件和計稅依據相關的其他資料計算應納稅額的比例。通常由於增值額和所得額的核定比較複雜,多采用按銷售收入額或營業收入額乘徵收率直接計稅徵收的辦法。
徵收率與稅率不同,徵收率只是計算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的一種尺度,不能體現貨物或勞務的整體稅收負擔水平。適用徵收率的貨物和勞務,應納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其中,進項稅額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