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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病投保過了兩年可以賠嗎

欄目: 金融 / 釋出於: / 人氣:1.13W

現實中不少業務員跟客戶說,某某疾病不需要告知,只要過了2年不可抗辯期,保險公司都要賠,即使不賠還能退保費或現金價值。那麼現實真的是這樣嗎?

帶病投保過了兩年可以賠嗎

 

在我國發達省份,其實經常發生這樣的糾紛,而人民法院,也對此類案件有了明確的判定標準。

 

根據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的通知第20條:

 

“保險合同訂立時事故已發生,投保人就此向保險人做了不實告知,保險合同成立兩年後,被保人或受益人以可抗辯期已過為由,要求保險人對該隱瞞的事故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被保人因其他原因發生新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的,無論該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合同成立後兩年期間內,保險人應當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或給付保險金。”

 

所以,現實並非業務員描繪的那麼美好,投保還請如實告知。

Tags:帶病 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