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資產是指某一經濟實體擁有或控制的、能夠帶來經濟利益的全部資產。一般可以認為,某一會計主體的總資產金額等於其資產負債表的“資產總計”金額。
總資產的標準:
1、該項資源的所有權。比如向外單位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資產不是本單位的資產,因為這項資產的所有權不屬於企業。
2、該項資源是否為本單位所擁有或能夠控制。比如向外單位支付貨款,但貨物尚未發出,這批貨物就暫時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因為這批貨物還尚未由企業擁有或控制。
3、該項經濟資源能否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比如一些已經報廢的機器裝置,已不能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則不能在會計上確認為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