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外購商品,取得對應發票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企業將外購商品無償贈送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企業將外購商品用於公關活動贈送時: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外購商品用於贈送時,應通過“庫存商品”科目、“營業外支出”科目、“管理費用”相關二級科目以及“應交稅費”相關二級科目核算。根據相關稅法規定,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時,應當作視同銷售處理,需確認對應的增值稅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