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管理辦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是指為了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維護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所制定的法律法規。在我國境內印製、領購、開具、取得和保管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該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負責全國發票管理工作。國家稅務總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