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進行暫估處理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2、收到相應發票後沖銷暫估時: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貸: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
3、企業按照發票價格進行入賬時: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企業進行暫估處理時,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待收到對應發票賬單之後,做對應的沖銷暫估處理並按照發票內容編制正確分錄,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