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阿提案不是兩個國家,是23個國家。
2、“兩阿提案”指在1971年10月25日的聯合國大會上,由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23個國家提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的議案。
3、聯合國大會第26屆會議1971年10月25日晚就“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進行表決。
4、大會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23個國家聯合提出的提案。
5、“兩阿決議”的23個國家是: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緬甸、錫蘭(現斯里蘭卡)、古巴、赤道幾內亞、幾內亞、伊拉克、馬裡、茅利塔尼亞、尼泊爾、巴基斯坦、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剛果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獅子山、索馬利亞、蘇丹、敘利亞、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阿拉伯葉門共和國、南斯拉夫和尚比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