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燈表演是在每年正月八年級開始,至正月十五結束,十六以後叫"厚臉燈"。秀山花燈起源於唐興於宋,是以歌舞為主,融百戲、禮樂、紙紮藝術和宗教、民俗為一體的民間表演藝術,分佈於全縣各地,有清溪、溶溪、龍池、石堤、洪安、梅江為代表的6個地區的風格流派。
在2006年5月20日,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申報的“秀山花燈”經國務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秀山縣素稱“花燈歌舞之鄉”,其花燈戲源於漢族“燈兒戲”,後來融入了秀山土家族、苗族的歌舞表演技巧,發展為一種格調新穎、歌舞動人的藝術形式。
據《秀山縣誌》記載,秀山花燈“起源於唐朝,興盛在宋朝,發展於明代土司制度確立時期。元代以後叫跳團團。明代逐步傳至周邊縣,並從黔北一帶進入川南,最後到達雲南。秀山建縣後﹐清乾隆年間,吸收了外來音樂,後改稱‘花燈’。清末民初正式命名為‘秀山花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