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銷戶需要的資料有:登出人口的合法有效居民戶口簿。登出人口的居民身份證。應徵入伍公民戶口登出,除了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還需要入伍通知書或部隊證明信登出戶口。
1、出國出境定居戶口或加入外國國籍的,除了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還需要出國出境證件或出國定居證明或加入外國籍的相關證件。
2、法院宣告失蹤的,由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申請,持宣告失蹤判決書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登出手續。
3、戶口登出辦理流程:查驗戶口本、身份證、入伍通知書、法院裁定或在國外定居、加入外國籍證件、證明等相關手續。
4、在辦公系統中區分不同情形辦理。
5、家庭關係發生變化的,根據申辦人意見和原戶口本成員確定家庭關係。
6、家庭關係發生變化的,重新列印《居民戶口簿》。
7、將加蓋了派出所公章的新戶口簿交給群眾,收回當事人被登出的戶口簿、頁和居民身份證;對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辦理參軍入伍登出手續時,公安機關不收回其居民身份證。